为认真做好我校本科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,公平、公正、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,切实保证国家及学校制定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落实到位,根据《教育部等六个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教财〔2018〕16号)和《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》(浙教财〔2020〕15号),按照《浙江工商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》(浙商大学〔2020〕104号),现就2024-2025学年本科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的通知如下:
一、认定对象
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学生
二、学生资..."> 

关于2024-2025学年本科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的通知

2024-09-16

学院各班级:

为认真做好我校本科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,公平、公正、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,切实保证国家及学校制定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落实到位,根据《教育部等六个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教财〔2018〕16号)和《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》(浙教财〔2020〕15号),按照《浙江工商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》(浙商大学〔2020〕104号),现就2024-2025学年本科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的通知如下:

一、认定对象

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学生

二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条件

(一)特殊群体。主要包括城市低保家庭学生、特困供养学生、孤儿、烈士子女、持证残疾学生、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学生,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等。

(二)其他群体

1.因遭受自然灾害、意外事件、重大疾病等突发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。

2.学校结合家庭经济因素、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通过家访、个别访谈、信函索证、大数据分析、民主评议等方式,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认定需要资助的学生。

三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标准

(一)学生资助对象分为重点资助对象和普通资助对象。

1.重点资助对象:认定条件中所述的特殊群体以及其他情况导致需要重点资助的学生。

2.普通资助对象:家庭经济困难,符合认定和建档条件的。

(二)重点资助对象和普通资助对象的认定条件应从严掌握,重点资助对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所有学生的6%。

四、申请方式及流程

1.严格按照《浙江工商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》(浙商大学〔2020〕104号)的规定进行学生资助对象的认定工作。

2.学生电子版材料申请。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自愿如实填写浙江工商大学完美体育官网登录365wm下载(人工智能学院)2024-2025学年学生资助对象汇总表(附件1),上交给班级评议小组负责人。

特别强调:如在申请、认定的过程中被发现有恶意提供虚假信息的情况,一经核实,学院将取消学生的认定资格和已获得的相关资助,并追回资助奖金,情节严重的,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,同时报送同级信用管理机构。

3.学生线上申请。学生在规定时间内,通过手机端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登录网址,进入浙江省学生资助“一窗受理”平台,点击“本专科资助对象认定”进行业务办理。(特殊群体在认定申请时无必填项信息,仅需签字提交申请即可)

学生操作流程:选择业务——上传证件照——填写必填项、签字提交——完成申请(若有疑问,及时联系带班辅导员)

(1)用户登录手机端(钉钉或微信扫码进入)

(2)手机端登录网址

https://zhzz.zjedu.gov.cn/zhzz/#/login

(3)学生账号登录

账号:身份证号(身份证最后一位为X时,请填写大写的英文字母X)初始密码:身份证号+Khj@3582(例:如果身份证为123456789X 则初始密码为 123456789XKhj@3582)

五、审核与认定

1.2021级-2023级:班级成立以辅导员(班主任)为组长,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班级评议小组,评议小组成员中,学生代表(申请人员不在此列)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,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5%。评议小组成立后,其成员名单需进行公示。

2.2024级:由各班班助指导开展认定工作班级成立以辅导员(班主任)为组长,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班级评议小组,评议小组成员中,学生代表(申请人员不在此列)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,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5%。评议小组成立后,其成员名单需进行公示。

3.各班级评议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民主评议,申请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自愿如实填写《浙江工商大学完美体育官网登录365wm下载(人工智能学院)2024-2025学年学生资助对象汇总表》附件1),以学生家庭人均收入对照学校确定的认定标准,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,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,认真进行评议,共同进行评定,按困难程度进行排序,初步提出本班级学生资助对象名单。初步评定结果提交各年级带班辅导员审核,带班辅导员结合学生线上材料,确定最终资助对象名单,评议小组成员签字确认,并在班级内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。

4.学院对班级与辅导员评定结果进行审核,无异后,在全院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。

六、特别说明

1.请各班级严格按要求进行评定,评定过程中务必保护好学生个人信息,不得外传。

2.本次评定结果将作为国家励志奖学金,国家助学金,学院勤工助学的评定依据。

材料附件1)请务必在9月25日16:00前交至指定邮箱,逾期视为放弃申请认定。

(联系人:万田宇,联系电话:28872695,信电楼531,邮箱:wty@mail.zjgsu.edu.cn


完美体育官网登录365wm下载(人工智能学院)学生工作办公室

2024年9月16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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