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浙江省财政厅、教育厅通知,根据学校文件要求,现将我院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评审与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对象
1.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推荐对象:被认定为2023-2024学年学生资助对象且家庭经济困难、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本科生(包含第二学士学位)。
2.国家助学金的推荐对象:被认定为2024-2025学年学生资助对象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(包含第二学士学位)。退役复学学生直接参评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,...">
学院各班级:
按照浙江省财政厅、教育厅通知,根据学校文件要求,现将我院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评审与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对象
1.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推荐对象:被认定为2023-2024学年学生资助对象且家庭经济困难、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本科生(包含第二学士学位)。
2.国家助学金的推荐对象:被认定为2024-2025学年学生资助对象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(包含第二学士学位)。退役复学学生直接参评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,不重复参评此次评选。
3.省政府奖学金推荐对象:符合推荐条件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优秀本科生(包含第二学士学位)。
注:国家奖助学金、省政府奖学金均按学年评审,同一学年内,同一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、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,但可兼得国家助学金。
二、推荐条件
国家奖助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推荐条件严格按照《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<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>》(财教〔2021〕310号)、《浙江工商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办法》(浙商大学〔2012〕260号)、《浙江工商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》(浙商大学〔2020〕104号)、《浙江工商大学省政府奖学金实施办法》(浙商大学〔2016〕273号)等相关条款组织评选。
其中省政府奖学金评选体育成绩要求:学生的体育课成绩或体质测试成绩达到良好(80分)及以上。确实丧失运动能力、被免予执行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(2014年修订)》的残疾学生不作要求。
三、参评成果的认定时间
国家励志奖学金、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参评成果获得时间: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。
四、名额和资助标准
1.浙江省政府奖学金,每人6000元。
2.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,每人5000元。
3.国家助学金一档,每人4500元,国家助学金二档,每人2700元。
五、评选程序
1.线下申请。学生按要求填写《完美体育官网登录365wm下载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人信息表》(附件1)、《完美体育官网登录365wm下载省政府奖学金奖学金申请人信息表》(附件2),上报至辅导员处。
2.学院评审。学院评审申请学生情况,确定拟推荐名单后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。
3.线上申请。学院公示后,学生在10月17日前通过手机端登录以下网址,进入浙江省学生资助“一窗受理”平台,点击“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”或“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”或“浙江省政府奖学金”进行业务办理。
(1)手机端登录网址
https://zhzz.zjedu.gov.cn/zhzz/#/login
(2)学生账号登录
账号:身份证号(身份证最后一位为X时,请填写大写的英文字母X)
初始密码:身份证号+Khj@3582(例:如果身份证为123456789X 则初始密码为 123456789XKhj@3582)
*学生操作流程:选择业务——确认身份(首次操作需上传证件照)——填写必填项、签字提交——完成申请
4.学院报送。公示无异议后,学院按要求在浙江省学生资助“一窗受理”平台完成报送工作。
5.申诉处理。在公示期内,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,可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,仍有异议可向学校提请裁决。
六、注意事项
1.各辅导员初审线下申请材料后,于10月14日16:00前将申请材料(附件1、附件2)电子版报送至万老师处。
2.参评人需保证评奖材料的真实有效,佐证材料如出现弄虚作假情况,一经发现并证实,取消评奖资格,并根据《浙江工商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》予以严肃处理。
3.本学期涉及到跨学院专业的同学,国家励志奖学金、省政府奖学金请到原所在学院申请(申请前请保证系统信息在原学院);国家助学金在转入学院申请。
(联系人:万老师,地址:信电楼531,邮箱:wty@mail.zjgsu.edu.cn)
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
2024年9月29日